忽悠消费者可以报警吗
忽悠消费者可以报警吗,我们知道,商家做生意应该公开公平竞争,但是也有一些的商家为了牟取利益,对价格进行欺诈,采取过高或者过低的的价格。那么商家忽悠消费者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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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家欺骗顾客可以报警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第四十七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消费者权益收到损害的情况下,救济方式主要有以上方法,也可以报警。
二、卖家欺骗消费者怎么赔偿
卖家欺骗消费者的,一般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什么行为属于商家欺诈消费者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属于商家欺诈消费者,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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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纠纷可以报警吗
消费者纠纷可以报警。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的质量不合格;或在接受服务时,对服务质量、态度不满意,这时,可以先当场或事后找商店进行交涉,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表明态度,并在商店承认事实的前提下,提出具体合理要求,促使纠纷能及时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解决。消费者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门的社会团体。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消委会在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市、区(县)消费者委员会均可,最好向争议发生地的区(县)消委会投诉为宜。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也可以向有关工商、物价、技监、标准、计量、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这些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自己的业务职责范围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这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往往在商品购销的书面合同里约定,买卖商品的量也往往比较大。而在消费者与商店即时清付的口头合同中绝少存在,而且采取这种方式解决争议,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量少,且以即时付清的口头合同形式完成,不宜采用这种方式解决争议。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发生,往往是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甚至消费者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受到侵害时,以及已尝试各种解决途径不能如愿时,消费者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法律保护。如经营者的行为构成犯罪时,司法部门还要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出现消费者纠纷的时候建议还是先拨打消费者热线比较好,其实这方面的纠纷警察来了也只是调解为主,如果能够和对方协商完毕,这当然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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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可以报警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价格欺诈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这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民警调解处理。
关于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
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三、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