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4-07-14 14:09:50
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

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

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然现在的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女人已经拥有和男人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各行各业都不可以歧视女性,但其实在我们的身边女性的权益依旧在受到侵害,下面是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

  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三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第五十四条 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在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妇女的权益,我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维权,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都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2

  一 、我国法律规定的妇女范围?

答: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对妇女的界定为:不满十四岁为幼女,而十四岁以上则归属于妇女的范畴。

  二 、三八妇女节属于法定节假日?需要付加班费?

答: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3.8 妇女节放半天假。它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并不是法定节假日。

不需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四 、我国对于女性的婚姻保护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五、 我国对于女性保护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哪些?

1、《宪法》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该法的制定为了保障婴儿和母亲的安全,是对母婴的一种国家保护。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上述规定是对女性在劳动就业中特殊权益的保护性规定相比于劳动法更加详细具体。

5、《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三)罪犯正在怀孕。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保护女性的法律法规3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宪法》

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刑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出现有关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姻法》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中,共有七条对女职工进行了特殊保护规定。

《就业促进法》

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我国还制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性法律,那就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啦!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第三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选举法》

《选举法》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还有一些专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母婴保健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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