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时间:2024-07-14 14:07:46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女性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在很多的时候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个时候就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去保护自身的权益。以下分享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1

“典”亮生活,与法同行——谈《民法典》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妇女的法制观念,运用法律武器正确维权,共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金色城市社区在“三八”维权周邀请社区向红律师“典”亮生活,与法同行----谈《民法典》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法律知识讲座,讲座通过线上直播与线下居民现场参与形式举办。

向律师针对《民法典》总则编规定女性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人格权编对性】骚扰的规制;婚姻家庭编对妇女权益的保护;继承编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案例进行了举例说明。

在短短的半个多小时的授课中,现场的妇女们津津有味地听取了同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授课结束后,在座社区妇女居民表示,通过听讲座和现场咨询,使很多平日里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妇女自我权益的保护意识和能力,敢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2

“民法典与女性权益保护”

,由校工会主办、校女职工委员会承办的女博士论坛在金明校区行政楼249报告厅举行。我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青年教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王佳红应邀作题为“民法典与女性权益保护”主题讲座。校及分工会女工委员、女职工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由校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刘迎红主持。

王佳红博士首先从“开封市民日常一天中涉及到的民法问题”这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引入,巧妙激发女教工生们对民法典的兴趣;接着,从走进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民法典对女性权利的特殊保护、婚姻家庭法中的女性地位及权利保护等四个模块为大家解读了民法典部分内容,特别是结合社会热点、女性权益保护等实例,生动形象地进行了讲述;

之后,王博士和现场人员进行互动,女教职工生们就现实生活中有关民法典有疑惑的问题进行了咨询,王博士耐心细致地一一进行了回答,现场活动气氛达到了高潮。

最后,刘迎红讲到,“女博士论坛”是校女工工作的品牌活动,每年都会围绕关注度高的问题邀请校内女博士、女教授开展讲座。今年五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涉及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王佳红博士通过精心准备为大家分享了学习内容和体会。我们也希望通过此项活动再次彰显学校对女教职工的关爱,加强女教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引导大家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维护个人权益。

讲座结束后,不少女职工和研究生留下来继续向王博士咨询着生活中的关于法律问题的困惑。

本次论坛圆满结束,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明白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会将学到的知识分享给身边的人,在依法维护自身和姐妹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带动家庭成员共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民法典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讲座3

“关爱女性 普法先行”系列:我国保护女性的法律有哪些?

在历年两会中,与女性权益保护有关的提案议案一直颇受关注,今年也不例外。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时隔近三十年重启修订,女性话题引发了更高的`关注。

过去的三十年,也是中国社会快速发展的三十年,经济社会发展也给妇女权益保障带来了很多新问题和新情况,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婚恋被PUA、家庭暴力等问题日益凸显。婚姻家庭社会的稳定、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离不开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作为女性,必须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年3月8日是第112个国际妇女节,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家理精心筛选出十个与女性有关的法律问题,策划推出《“关爱女性 普法先行”妇女节家理专题普法系列》,即日起连续发布十天,用法律增强女性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妇女节家理专题普法系列

我国保护女性的法律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从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多方面,制定了非常细致完善的规定。

年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这是该法施行近30年来又一次进行重大调整,从消除招生就业领域性别歧视,到保障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对诸多社会热点作出了回应。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非常值得女性朋友们期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1079条与第1091条明确规定了遭遇家暴的女性可以选择离婚,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家暴是对女性身心的践踏,心怀期待,沉默忍受,但往往遭受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因此,女性朋友们如果在婚姻中遭遇家暴,应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082条还通过限制男方离婚诉权,对女方在婚姻中特定时期作出了特殊保护。该法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是大多数女性必经的一个过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体现了国家对职场女性怀孕期间的关心与照顾。该法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主要内容是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等,充分考虑了女职工的身体限制,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女职工在职场中的竞争力和安全。

除了以上列举的几个法律外,还有很多法律都体现了对女性的特殊保护,这些法律都是为了实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男女公平而设,广大女性朋友们有必要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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