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这是一项针对毕业生的补贴,补贴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保障劳动者的福利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措施。下面分享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1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毕业两年内;
2、社保满6个月;
3、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
符合条件可以去申请的 每个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下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其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应根据工作量、
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应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范围和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确定。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如下: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法律法规】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
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2
一、就业补贴如何申请
我们在电脑的桌面上,找到其中的微信选项,进入到微信界面内即可。
进入到微信的界面内后,我们选择其中的通讯录选项,进入到通讯录内即可。
然后在通讯录内,我们选择其中的公众号选项,进入到公众号内。
在公众号的界面内,我们选择苏州人社,然后进入到苏州人社界面内点击掌上大厅即可。
然后在掌上大厅的菜单界面内,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综合查询,在这里点击综合查询即可。
然后我们可以看到气质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查询,我们在这里点击是否有资格申请,如果可以直接到人社局申请办理就业补贴即可。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前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提交材料(可邮寄)。
(2)受理(当场)
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后当场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规范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一次性须补齐的材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审核(2个工作日)
业务受理后,进入审核环节,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员负责审核。
(4)审批(2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人员负责审批。
(5)公示(7个自然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审批通过后,进入公示环节。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及补贴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办结(当场)
通过公示的,同意补贴申请,予以支付;不通过公示的,不予支付。
(7)送达(次月底前,不计入承诺时限)
发放补贴到申请人账户,支付成功。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3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共分四类:
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第1-3类对象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温工作。以在温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主要依据,以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为佐证材料。
2、新(首次)来温工作。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如近两年在温无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则认定为新(首次)来温工作。
3、年龄要求。第1类对象须35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35。第2类、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4、毕业要求。第2、3类对象须毕业5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5。第1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5、单位要求。按《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68号)执行,其中第2、3类对象仅限企业人才。
三、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报。PC端登录xx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xx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xx人才云服务平台”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如遇劳务派遣类型或无法调取大数据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自动审核上报的,申请人上传如下附件材料后,由用人单位集中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线下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列入系统“红名单”,并通知申请人上报。附件如下:
(1)身份证或护照图片;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图片;
(3)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国外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图片;
(4)1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社保信息。所有上传佐证材料需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核。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需政务外网环境,网址由市委人才办发送),查核以下内容:
(1)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
(2)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
(3)上传的资料是否有用人单位盖章。对申报人员填报错误的办件,应予以作废处理,要求其重新填报。市本级第1类、第2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审核;
第3类、第4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县(市、区)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科室负责审核。该项补贴属于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校核类项目,不进行对外公示。
(三)发放补贴。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时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就业补贴坚持就高不重复原则,如需补差,补差金额按以上条款执行。